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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很喜欢,喜欢得要命。
而这份懵懂的情愫,从最早的心动,慢慢抽枝发芽,最终在心里长成参天巨树,偶然间的梦里,一个穿白衬衫的少年会朝他走来。
陈驹揉了揉眼。
头痛得厉害。
他听说了裴敬川可能要结婚的消息,心情不好,跑来老同学的酒吧买醉,结果酒没喝多少,人就趴下了,怂怂地去楼上房间睡觉。
有点丢脸。
陈驹坐了起来,无语地扶着自己的腰。
除了脑袋难受,浑身也酸痛,简直像跑了八百米似的,哪儿都不太舒服——
他顿住了。
映入眼帘的,是陌生的衣衫。
以及此刻才发现的,浴室里传来的声音。
足足过了好几秒,陈驹僵硬地转动脖子,在房间里扫视一圈。
衣架上挂着西装和衬衫,床头柜搁着一包烟,而身旁的床褥,则有清晰可见的褶皱,足以证明昨天晚上,是两人躺在这张床上。
陈驹唰地一下,给被子掀开了。
还好,他的衣服都规矩地穿在身上,只是经过一夜的睡眠,滚得皱了点。
他稍微松了一口气,小心翼翼地爬起来,开始找手机。
草。
陈驹再次顿住。
他手机坏了。
摔碎后没打算换新的,送去店里修,还没到约定的时间,而他也懒的拿备用机,此时此刻,居然连看眼时间都做不到。
陈驹吞咽了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