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叶蓁蓁有所猜测,并不怎么意外,只是另添了忧虑,把洪知远打发走了后,就把张三叫过来,“你去看看,老爷去了哪里赴宴。”
以前下人们称呼崔维桢为郎君,在他上任之后都改为老爷,叶蓁蓁也随大流叫了起来——说实在的,她觉得郎君比老爷还要好听。
因为出身满庭芳的缘故,张三的立场更加倾向于叶蓁蓁,所以在接到女主子的监视命令后,他二话不说就尾随洪知远而去,然后带回来一个让人非常不愉快的消息。
翰林院的迎新宴设在康平坊。
康平坊是什么地方就是前头说过的不夜坊,花眠宿柳的烟花之所,是京城男子寻欢作乐之所,那里是温柔乡,销金窝,也是文人最爱聚集的场所。
洪知远毕竟年轻,回来传话时支支吾吾,就差没把心虚写在脸上了,叶蓁蓁凭借女人敏锐的第六感察觉出不妥,派了张三跟踪,果然让打探出了问题。
崔维桢居然去了烟花之所!
虽然相信崔维桢不会拈花惹草,但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怪,即便相信也阻止不了她心中的惶然不安——想必没有哪个女人在得知自家男人上青、楼后,还能稳如泰山。
张三看着夫人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团团转,最终忍不住出了个馊主意,“夫人若是不放心老爷,何不亲自去看一看”
叶蓁蓁眼睛一亮,又有些犹豫,“这不妥当吧。”
崔维桢与同僚联络感情,她急不可耐地去盯着,若是被发现了,日后他在同僚间如何自处
张三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毕竟夫人以前就有过经验,提醒道,“夫人手艺高超,乔装打扮一番就无人认识了。”
并不坚定的叶蓁蓁轻易地被说服了,回屋子里乔装打扮。
上次崔维桢被抓入大牢,叶蓁蓁随便拿了他一套旧衣裳改了,穿出去搞事情,那件衣裳还在,直接拿出来穿上就是了。
只是胸口有些不和谐,不知不觉间,她的小笼包已经发育得颇具规模,为了不穿帮,只好用束胸衣紧紧地裹住胸口,差点没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。
穿戴完毕,又在脸上鼓捣了一阵子,确保万无一失后,带上张三就出门了。
康平坊。
虽未入夜,康平坊已经热闹起来,宝马雕车香满路,脂粉飘荡,还未入了温柔乡,就醉在满街的风情里。
无论什么朝代,或明或暗都有花街的存在,作为朝廷允许存在的康平坊,做起生意更是光明正大,街上随处可见穿着清凉的女子在门口娇声招客,迎来送往,眼里眉梢俱是风情,直把张三看直了眼。
叶蓁蓁看不过去了,轻咳了一声,张三才满脸通红地回过神来,连连请罪,叶蓁蓁知道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,被诱惑了也是正常,也没怪罪,只是说了一句,“你的年纪也不小了,若是家里人没什么安排,就自个儿抓紧时间找个合心意的娘子,成个家才是正经。你看上哪家姑娘尽管和我说,我替你做主。”
文案一: 越温柔的人,越难驯服。 爱情在夏炘然眼里是化学作用,在糜知秋眼里是月亮。 文案二: 糜知秋不小心把腿摔断之后,天天睡觉就变成猫,被夏炘然亲亲抱抱举高高。 等治好了腿,当面见到夏炘然,对方却一避二闪三沉默。 糜知秋怀疑自己遇到了渣男。 夏炘然说:“今天我吸的,是我明天的男朋友。” 糜知秋说:“今天四个爪子的我被揉来揉去,明天高冷的我重拳出击。”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表面高冷容易害羞猫奴攻x表面慵懒纠结文艺受 名字热的是攻。 一个双向暗恋的甜文。文章风格和封面还有名字不太一样。 请大家多点收藏!多投海星!谢谢!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...
【一】 因为相貌可怖、性格病态,他被人们称为“恶魔之子”。 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。 相反,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,周围人越是惧怕他。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,终其一生都在渴盼,能得到救赎。 ——救赎来了。 她面颜娇媚,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,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,低声催促:“快逃。” 逃跑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她一眼,记住了她的脚。 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,没有穿袜子,脚背微弓,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。 【二】 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,他戴上面具,终于又见到了她。 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。 【三】 “想要找到你的父亲,你必须和他离婚,”他离她很近,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,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,“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。” 再后来,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,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,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,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…… 【阅读预警】 1、歌剧魅影同人,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,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。 2、男处女非。女主花心笨蛋美人,有过不少情人,最爱的只有男主,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,醋桶再世,随时随地都在吃醋,1v1小甜文 3、男主有病娇属性,介意慎入。...
父母离异,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。 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,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,不幸被车撞死。 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,阻止父母离婚,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。 攻略一本名为《善道》的言情文里的男主。 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,自幼丧母,被父亲所弃。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,起名常衡,对之悉心教导。 常衡聪慧过人,道术精湛,悲悯苍生,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。 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。 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,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。 为了讨常衡的欢心,孟梨忍痛割爱,将一把短刀,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。 可是后来,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,连一身的狐狸皮,都被剥干净了。 —————— 常衡生平最恨狐妖。 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,在他六岁那年,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。 当着常衡的面,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,滚烫的鲜血,溅了常衡满脸。 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,丢到乱葬岗去,任由他自生自灭。 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,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,他发誓,要诛尽天下邪祟。 可是后来,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。 还在最相爱的时刻,亲手杀死了他。 再后来,常衡就疯了,见人就问:“你认不认识阿梨?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……他是我的狐狸。” 求预收《除了我,整个师门都有病》 锦绣命好,七岁就拜入灵剑宗,成为宗主座下最年幼的弟子。 师尊待他犹如亲子,一身修为,倾囊相授。 师兄师姐们视他为亲弟,对他百般偏宠,千般爱护。 锦绣不负其名,在锦绣堆里长大,却不幸早亡,死在了十七岁的生辰宴上。 死后的锦绣成了一只阿飘,开始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,并且想起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: 温柔慈爱的师尊有寒症,发作起来痛不欲生,他发过毒誓,要寻遍天下名医,为师尊治疗寒症。 款款温柔的大师兄和他的小青梅情意相通,二人郎才女貌,珠联璧合,般配极了,他一直想喝二人的喜酒。 多愁善感的二师兄身世悲惨,自出生时,就被父母所弃,他答应过要帮二师兄找回亲人。 阴郁冷漠的三师兄自幼双腿残废,明明和小师妹两情相悦,却因为自卑,而把她越推越远…… 还有大师姐嫁人三载,如今第二胎即将临盆,他准备好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。 锦绣越想越放心不下,索性借尸还魂,打算了却心事,还意外通了读心术。 哪知,他再度回到师门时,大家的画风全变了。 大师兄的小青梅是个男人,双方都在谋划着,怎么在新婚夜杀了对方。 二师兄是魔界的小魔君,暗恋师尊多年。 三师兄不残疾,他也不喜欢小师妹。 而小师妹也不喜欢他,只是想欺负瘸子。 最离谱的还是大师姐,她三年抱俩,两个孩子两个爹。 更可怕的是,锦绣还通过读心术,知晓了自己的真正死因,吓得他赶紧去寻求师尊的庇护。 却透过半掩的殿门,看见师尊衣衫不整,正抱着一个人深情亲吻。 锦绣定睛一看,瞬间傻眼了。 那个人不是别人,正是他自己,一具冰冷的尸体!...
野兽骑士率领求生团体,获取决斗神格,世界于此刻暂停。...
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,留余庆,留余庆,忽遇恩人;幸娘亲,幸娘亲,积得阴功。劝人生,济困扶穷……而谁可知,人生于世,上承余庆,终究却是要自己做出道路抉择,正是所谓岔枝发: 东风携云雨...
高燃溺水身亡,从平行世界的水里醒来。 获得重生的机会,高燃感到庆幸,他决定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,却在某天发现自己有了一个能力,可以在某些人的身上看到一块黑斑。 高燃盯着黑斑看,看到了那些杀戮,血腥,死亡,丑陋,贪婪,罪恶……所有不为人知,悄然腐烂发臭的东西。 ——我知道你的秘密。 身怀异能重度失眠症患者学生受VS粗糙硬汉喜欢撒娇爱脸红刑警队长攻 1:主受 2:偏现实向 3:悬疑,涉及探案,非正剧 4:1v1 5:作者脑子有深坑,拒绝填补 6:全文架空 7:理智看文,请勿人参公鸡,不合胃口,欢迎点叉,谢谢。...